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涉及金额(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新解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量刑标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新解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新解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最新解释,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L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5:七、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标签: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4961.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下一篇: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是对账户按照其)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