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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吗)

编辑:rootadmin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日常企业运作中的常见事情。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1、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开具  根据《国家*关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机关**专用*。”  二、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一)税收政策  根据《* 国家*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和《* 国家*关于简并*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 国家*关于全国*转型*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2.年月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年月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同时,根据《国家*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1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此外,针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确定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  销项税额=销售额*%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开具  根据《国家*关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以及《国家*关于简并*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的相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按规定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政策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根据《国家*关于营业税改*试点期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并可以开具*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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