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正文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编辑:rootadmin
问: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  答:对于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对于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益,根据《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号五、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5183.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下一篇链接: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5184.html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 电脑维修 湖南楚通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