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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号)第二条规定,优化*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机关在为其办理*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专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户;
(五)未达到*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
本通知自年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更大力度推进优化*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五年工作方案(年-年)》(税总发〔〕号),在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更大力度推进优化*注销办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
……
(二)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即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
本通知自年7月1日起执行。
标签: 哪些人必须办理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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