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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性质:保持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劳动资料。它能够在若干个生产经营周期中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由于损耗而逐渐减少。这部分减少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分期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去,并在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不是将所有的劳动资料全部列为固定资产。一般来说,生产经营用劳动资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就应列为固定资产。否则,应列为低值易耗品。
企业在非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重要物质资料,如果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也应视同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标签: 私营企业固定资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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