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为了弥补“进价记账、盘存计销”进价金额核算的不足,加强鲜活商品的核算与管理,可以在采用“进价记账、盘存计销”方法的同时,辅之以售价控制。其主要内容为:
1.财会部门仍采用进价金额记账,月末倒挤成本,但对各实物小组实行售价控制。
2.购进鲜活商品,由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内部调拨单”按售价拨给营业柜组实物负责人直接验收。
3.*后,按实收金额列入*收入。
4.每日营业终了,各营业柜组进行商品盘点,计算出本日应销金额。计算公式为:
本日应销金额=(昨日库存数量+本日进货数量-本日存数量)×销货零售单位(含税)
5.将应销金额与实销金额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6.按上述4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已销商品的进价,并算出当日的已销商品成本和毛利,填制“鲜活商品核算日报表”,以考核经营成果。
上述进价金额核算方法适用于一般鲜活商品,对一些质量较为稳定,等级变化不大而又无需随时调整售价的,也可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标签: 商业零售企业商品进销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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