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批发商品销售的核算内容(批发商品销售的方式有委托代销吗)

编辑:rootadmin

  (一)账户设置

  1.“*收入”账户,是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贷方登记销售收入的发生数;借方登记销货退回数;其贷方余额表示月内销售收入累计数,月末应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结转后应无余额。

  2.“*成本”账户,是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的*的成本。借方登记*成本数;贷方登记冲减销售成本数;其借方余额表示月内销售成本的累计数,月末应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应无余额。

  3.“销售折扣与折让”账户,是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时,按规定为了及早收回*和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借方登记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发生数;贷方登记转销数,其借方余额表示月内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累计数,月末应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本地*

  *商品本地销售,数量较多,品种规格复杂,每天要填制大量专用*,为简化手续,每天营业终了,业务部门根据当天开出的专用*“记账联”,按品种、规格汇总销售数量和金额,填制“销货日报表”送交财会部门;收款部门根据专用*“存根联”填制“收款日报表”连同当天收到的支票、现金、送存银行的“进账单”,一并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将“销货日报表”与“收款日报表”核对后进行账务处理。

  [例] 某商业企业本日本地**收入 元,销项*率%,计7 元,共计 元,销货款送存银行。财会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报来“销货日报表”和收款处报来的“收款日报表”核对无误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7

  假如采用委托收款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即为送货制。在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回或取得商业汇票时,财会部门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应收*) ×××    贷:*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

  收到货款或汇票到期承兑时: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账款(或应收*)×××

  **的核算,除反映*收入外,还应反映*成本。**成本的计算和结转,一般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法。如果采用逐日结转的方法,则在反映*收入以后,同时反映*成本,以计算*毛利。仍用上例,设*成本为 元,同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异地*

  *商品异地销售,一般采用发货制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办妥结算手续后,先以“应收账款”账户进行处理,待接银行通知收款后,才冲销应收款项。

  为购货单位代垫的运费,也应通过“应收账款”账户进行处理,一并向对方收取。如果垫付的费用,当天即可办妥委托银行托收手续,也可以不通过“应收账款”账户,直接以“银行存款”核算。

  [例] 某商业企业售于外地某*企业人造革包1 个,单价元,应交*率%,代垫运费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1.业务部门填制“专用*”,通知运输部门向仓库提货并办理发运手续。另以转账支票垫付运费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垫付运费     贷:银行存款

  2.商品发运后,根据承运单位的“发运证明”、“专用*”及代垫运费清单等凭证,填制托收凭证,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根据“托收凭证”回单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收入       应收账款——垫付运费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4

  (四)直运*

  直运*是指企业将商品直接由供货单位调运给购货单位,不经过企业仓库的销售。采用直运*方式,可以减少商品出入库手续,有利于加速商品流转,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商品的直运销售,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由商业企业派采购员驻供货单位办理商品发运,代垫运费及委托所在地银行向购货单位托收货款等事项。在供货单位当地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征得银行同意。采用这种方式,在商品发运以后,由驻供货单位采购员寄回托收凭证回单联和专用*记账联及附件直运商品收发货单,作*入账;接到供货单位通过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专用*,作商品购进入账。由于商业企业采购员寄来的向购货单位托收的凭证与供货单位通过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在时间上不一致,因此,在核算上产生三种情况,一是先支付进货款,后办理托收销售款;二是先办理托收销售款,后支付进货款;三是支付进货款和收取销货款同一天进行。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6824.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上一篇:商业企业货币资金的涵义(企业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哪些)

下一篇: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科目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第三版答案倪明辉)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网站地图: 企业信息 工商信息 财税知识 网络常识 编程技术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 电脑维修 湖南楚通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