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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提高了征缴力度,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说,税务部门的强制性也有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对于欠缴社保费的罚则,规范市场主体的社保缴费行为。
通俗来说就是,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费。
在现实情况中,很多企业不会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举个例子,虽然你的实际工资每月有元,但企业却按照社保缴费下限元来给你申报和缴纳社保费,这样一来,虽然当期你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但长远来看,你的社保权益是受到损害的,至少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会变少。
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元交社保。这样一来,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不但严重,而且构成违法。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私自挪用社保基金,如果一经发现组织或个人私自挪用社保基金的,那么国家将追回被挪用的社保基金,如果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保基金。同时对挪用直接责任人或者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如果私自挪用社保基金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话,国家也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追回被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一步:明确投诉单位、准备所需材料
第二步:确认追缴金额
第三步:发出责令限期补缴通知书
第四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步:执行用人单位财产
一、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年4月至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资格认定。
各省要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审核。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补缴费款。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六、待遇处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社保缴税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国家的规定,雇主和雇员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把一部分钱交给国家,用于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税收。其中,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这些保险是为了在员工遇到意外或者急需资金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保障。而税收是指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的收入用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这些钱用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因此,社保缴税不仅是国家的法定要求,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为个人和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主要的变化会有这些:
1、社保保险费将改由税务部门征收:
明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商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解决漏缴,少缴社保的问题:
针对目前有企业不给社保上社保或不给全额上社保的情况,这次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之后,将保障参保人的社保权益。
3、认证工作不用跑了:
构建信息比对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模式,也就是说不再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窗口进行集中认证。
除此之外,无无谓的材料就不交,而重复的表格信息也不用填,异地业务也不用跑了。
4、取消了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
人社部要求,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模式,不再要求参保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认证。
除了这些便民改革之外,社保基金牵涉到的诸多疑问,这里也集中解决一下:
社保基数:
按照此前的规定,所谓的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都会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也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当然,虽然如此,社保基金还是有上限和下限的。而在此之前各地也都上调了当地社保缴纳的上限和下限。
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缴满年只是享受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个人交的越少,最后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少。
一般来说,养老金待遇和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退休时的平均工资,以及退休的年龄所影响。
医保:
医保欠费的话,会从欠费次月开始停止医保待遇。如果欠费超过三个月,即便连续补缴也无法报销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实际上,在断缴三个月以内的,重新缴费可合并中断的参保年限,而超过三个月之后,医保累计将重新计算年限。
所以连续缴纳医保,及时参保还是比较重要的。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另外,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是无需缴纳相关费用的。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和缴费累计时间相关,累计缴费一年到5年的,领取的最长期限为个月;累计缴费5年到年,领取的最长年限为个月;累计缴费超过年的,最长可领个月
强创征收找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从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入税实施以后,税务机关成为了直接的征管主体。因此,社保入税,是将社保费的缴纳地点或者说征收机关做了改变,由原来的社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而不是将社保费改为社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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