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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地市商务局初审
2.商改处处务会议受理并现场勘查,提请相关部门专家召开论证会。
3提交商务厅党组会审批。
4.在省成品油市场网公示,如有异议,商务厅现场勘查、复审。
5商务厅下达批复文件申办企业开工建设,竣工后由省商务厅会同地市商务局共同组织验收报商务部备案并颁发经营批准证书
停票是一项税务行政处罚措施,由于纳税机关日常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不同类型的停开发票情形,针对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救济手段。
1、送达了《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如果税务机关合法地遵循了行政处罚程序,制作并送达了决定书,而纳税人对该决定实体内容不服,认为自身不存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条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8条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依照决定书中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上级税务行政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没有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作出停开发票处罚
如前文所述,税务机关没有依法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告知纳税人停开发票的处罚,则这一行政处罚本身就是无效的。纳税人没有相关书面决定书,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本条规定,即使纳税人没有《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只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税务机关确实存在停开发票的行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停开发票行为。
3、未作出停开发票处罚的实质停票
除了上述作出停票行政处罚的,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形,即税务机关并不作出也不承认其作出过停开发票的行政处罚,但在纳税人依法领购发票时,却始终推脱或不予接受。这种行为构成了一种实质上的停票处罚,偏偏在程序上纳税人又无法就这一实质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税收征管法》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条,税务机关有依法向纳税人提供发票的义务,而前述这种不履行法定职务的行为,必将严重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纳税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条第项和第条对税务机关这种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纳税机关收到申购发票申请后不发售发票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请求判令被告依法发售发票。
一、自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重型车整车实际道路车载法排放试验有效数据点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限值、轻型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符合性因子(CF),分别按相应标准规定的限值和有关要求执行。
1、首先打开微信,关注“中国石化”公众号,底部菜单切换到”我的发票“选项;
2、然后进入”我的发票“界面后,点击下方的”电子发票“;
3、底部选择加油的月份,再点击上面的”加油电子发票“;
4、会出现当月的具体加油时间和加油金额,点击后面的”选取开票“。此时上方的开票金额处会显示数据,接着点击下方”选择发票抬头“;
5、如果之前录入过信息开过票,会显示发票内容、金额、购方名称、税号等信息,点击”立即获取电子发票“即可。
成品油的纳税人是:成品油生产企业 成品油的纳税环节:以上企业在销售的时候交纳 其他企业销售成品油,不需要交纳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 拓展资料: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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