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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收入指的是一定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是拿到手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不需纳所得税部分,看适用于哪档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既不是应发数也不是实发数,应该是个人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可以理解为应发数)减除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比如依据国家法规扣缴的社会保险)后的余额。 象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应发数的确定应当是把请假扣款减掉以后作为应发数,因为请假扣款是对工资薪金的正常扣除,也就是说因为这个人这月请假所以就不应该发他。扣了以后,工资薪金所得就剩了。
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标准,元的工资不用交税,起征点为元。
年8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每月元,年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个人支付情况)-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年新加了一些专向扣除款项,主要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租金等等,这些费用都会在税前扣除。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
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参考资料
个人所得税-百度百科
个人所得税法-中国人大网
本身并没有硬性规定说必须要这么发放。所以目前的情况完全是你们单位自己的制度所致。
既然领导也有意见,那么最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修改目前单位的工资制度,平摊到每月工资里发放。由财务处写一个请示,找领导批了就行了。
除此之外,可以将%扣掉,以购物卡或凭票报销等形式来取代,走账时凭发票走相应的非工资科目,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如果你们单位坚持每月扣%这么发,那么除了上述方法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达到免税的目的。
想少交的方法倒是有,就是这%发放时,将其视为年终奖进行计税。年终奖有单独的计税方法,不用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税,可以少交一些。但是这种计税方法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所以建议若采用此种方法,不要每半年发一次了,而是每一年发一次。
应当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税。用人单位拖欠几个月的工资集中一次性发放,应当把集中发放的工资归于拖欠月份,按月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
按照实际应发计算,就是应发减去各种扣款(比如迟到的扣款)再减去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之后的数计算
银行代发工资银行是不会直接扣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是由用人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来直接进行扣税的。个人所得税的扣税金额是根据工资额来确定扣税金额的,不超过起征线的不扣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无论是否有收入,都需要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没有工资收入,可以进行零申报。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并入当月工资合计扣税。 假如觉得放入补发的月份与补发月已发工资合并扣税,可以少交些个税,那么去咨询当地税务局,是否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等等手续,或者咨询一下税务服务热线。
个人所得税是按实发工资来计算的,确切的说,个人说的谁的应缴税额的计算是工资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等费用来进行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工资-专项附加扣除-社保扣除-起付线)*缴税税率。
标签: 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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