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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直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为纳税人保密不是税务机关的权利,而是纳税人的权利。根据《征管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增值税报表及附表,城建及附加税(网上申报无需)
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根据核定的其他如营业税、消费税等报表(一般企业无需)
4、其他税局核定的报表(如企业基本信息、增值税补充报表等。5、以上供参考。
如题所述,追缴期为无限期进行追缴;
对于欠税人来说,则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计缴相应的滞纳金;
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领导同意后可以,可是相关法规中也没这规定。办证、申报、购票等信息也不是什么秘密。但与客户的业务往来信息,应属商业秘密,税务机关无权向外提供。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注意“可以处”和“处”两个用词不同哦,这是税法的自由裁量权哦。 如果在限期内,纳税人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条又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
对超过期限仍不改正的,税明其是故意要逃避税务机关的管理,不履行纳税义务,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其进行生产、经营的资格。
在日常征管中,基层税务机关收到消费者投诉后,一般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即联系纳税人尽快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绝大多数的案例中,纳税人清楚自己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为避免税务机关更为严厉的检查和处罚,尽快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尽管税务机关对于此类情形有行政处回罚权,但是因为存在责令限改不予处罚和首违免罚的规定,基层税务机关很少主动处罚纳税人,或者说,在执法过程中,答违法成本低、案件多发,涉案金额、税额小,以及取证难度大,税务机关很少走到行政处罚的步骤。
拒绝签字?没事儿找事儿呀!到时该怎么执行怎么执行,还跑了你了。
不服你可以行政复议,抗税,除非你不想干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前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主管机关:区县(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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