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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微信后点击手机屏幕下方的我---钱包功能
然后选择城市服务,不同的城市开通的服务项目可能不同,所以要先让微信定位或者自定义选择一下所在城市。
点击选择社保命令,然后会出现对应城市的社保服务窗口。
第一次的话需要先绑定一下个人的信息社保账户,然后点击社保查询功能
这个就可以查看最近社保的缴纳情况了。
查询不到个人应缴信息,可能因为参保人输错个人信息或用户的参保信息未传到到税务系统中——
依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无信息的参保人员,须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或医保部门指定服务窗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状态确认后,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录入后,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你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信息登记,然后才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除了广州深圳及东莞佛山珠海中山等珠三角城市待遇高外,其他地区的税务人员待遇基本差不多,新录用公务员每个月大约7至8千元。
登录广东税务后,点击报税--申报缴纳--分别点击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填写数据进行申报。
一、关注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扫一扫“广东税务”公众号二维码或长按二维码进行关注。
二、实名认证
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界面。在文本框中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确定”;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成功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三、选择办理业务类型
实名认证成功后,返回“广东税务”公众号主界面,点击底部菜单栏“微办税”-“个人业务”,进入“微办税”页面;在“社保费”一栏中点击“城乡居民保险”,进入选择业务类型页面;点击“城乡居民保险清缴”进入缴费页面。
四、为本人缴费
1、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在险种文本框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本人缴费”显示“个人应征信息”;
2、点击可显示明细信息,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显示应征明细信息,点击“缴费”进入选择缴款方式页面;
3、缴费方式选择页面,支持签约缴款、银联缴款、微信支付缴款、聚合支付缴款。
在选择缴款方式的页面,选择“微信支付缴款”,提示是否“确定”。显示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进入支付界面,即可完成缴费。
五、代他人缴费
进入城乡居民保险清缴页面,点击“代他人缴费”按钮,跳出请输入他人信息对话框,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选择险种,点击“确定”按钮;显示个人应征信息,勾选需要清缴的应征,点击“缴费”按钮,进入下一页面,显示用户信息进行确认,点击“缴款”按钮完成缴费。(温馨提示:后续操作与“(一)为本人缴费”相同。)
六、注意
社保经办机构传送到税务机关的一笔应征数据(同一社保应征序号)包含多个参保缴费人数据时,不允许部分人员清缴。
七、拓展
以下是可以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八类人员:
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当年本市新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或转学(含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指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且不选择继续同时参加医保一档和二档的人员);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当年申领我市居住证的人员;未参保的困难居民。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工具/材料:
微信
以小米8手机为例,操作如下:
1、打开微信app,搜索广东税务,点击进入,如下图。
2、进入广东税务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的微服务选项,如下图。
3、选择粤税通小程序,如下图。
4、登陆粤税通,如下图。
5、登录后,选择社保业务,选择更多,如下图。
6、在这里就可以看到城乡居民医保选项,点击进入,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支付,完成。
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预约
第一步
搜索小程序“粤税通”,进入微信小程序“粤税通”
第二步
实名登录后,选择菜单项“智能预约”
第三步
选择“预约办税”
第四步
选择“按大厅预约”,点击选择“横琴办税厅”
第五步
根据实际情况将选择业务类型
第六步
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如“契税业务”
第七步
选择预约时间段
第八步
确认信息,输入相关信息,发送短信至实名手机号码,填写验证码后,即可提交预约
特别提醒:如果需要取消预约,可进入“我的预约”模块进行取消。
查询税务是否注销可以登录企查查网站,看看公司的经营状态,注销的公司上面会显示已注销。
带着执照和公章及新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和本人去税务局做个实名认证,再做变更就可以了。
网上更改方法:
1.凡有CA钥匙或金税盘纳税人登录网报界面,点击涉税事项网上办理;
2.选择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变更;
3.选择增加行,在绿色框内填写正确信息;
5.点击上传按钮,调取已经拍好身份证正反两张图片;
6.选择后点击打开,完成导入;
7.检查导入图片,并勾选,点击保存按钮;
8.输入办税人员姓名,并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变更信息自动导入后台,税务机关会适时完成审核,您的信息变更完成。
扩展资料
财务负责人信息属于税务登记事项,为确保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和实名办税系统财务负责人信息一致,财务负责人信息更正需通过税务变更登记完成。
目前,网厅开通了针对财务负责人的变更登记功能。因此,财务负责人的信息如有验证失败,则可登陆网厅办理变更登记后,通过同步信息完成更正信息。
变更登记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查看结果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查询】-【事项进度】
信息同步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同步登记信息】
第一步
变更登记
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变更登记】模块。
第二步
填写表单
选择变更内容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信息(手机、邮箱等),界面自动带出变更前内容,纳税人填写变更后内容。
保存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时,网厅将财务负责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进行验证,身份信息通过验证的(姓名须同身份证号码匹配),表单信息方可保存。
注:若财务负责人身份证类型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要在线下办理信息采集事宜。
第三步
查看结果
纳税人登录网厅的【事项进度】中查看变更登记事项已办结的通知书。
第四步
同步信息
若查询变更登记事项的结果已完成,则进入【办税人员】模块,点击【同步登记信息】按钮,更新办税人员信息。
目前我国的发票防伪机制主要还是依赖纸质发票的纸张防伪措施来保障的,常规而言,查验是否套票,两点就可以了:
1、发票纸张是否有假。
2、发票上开具的信息(主要是开票人、受票人和金额)是否与税务局的网站上查验的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标签: 广东税务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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