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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工作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可以
员工聚餐费属于员工福利,计入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2%范围之内,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一般福利费都不会超过这个范围内。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标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只要能取得合法凭证,证明由本企业负担的房产税,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代缴房产税不属于企业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还是这个答案啊
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4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5 社会保险费——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及符合规定的补充社会保险可据实扣除,其他除外
6 利息费用——凭借款合同及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分情况处理
7 借款费用——不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反之则分期扣除
8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及当年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
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应分期扣除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据实扣除。同时还应关注,该捐赠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资产损失——小额损失可直接扣除,大额损失需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行业不同,其扣除比率也不相同,支付给海外的佣金支出另有规定
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向股东支付的红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普通股股东所得红利没有固定数额,企业分派给股东多少红利,则取决于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的好坏和企业今后经营发展战略决策的总体安排。
在美国,大多数公司发放现金红利数额约占公司税后净利的%-%。公司红利发放时间大都是按季度进行。每一季度分发一次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的红利。如果还有多余,公司还可在某一时候追加发放。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包括哪些支出,一张图告诉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第十条规定:第九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以上规定,上述公司处置小汽车所造成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首先应确定处置价格是否公允。其次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税前申报扣除。否则处置资产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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