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国家税务局令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文) (国家税务局令第16号文)

编辑:rootadmin

1. 国家税务总局第号文

推荐整理分享国家税务局令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文) (国家税务局令第16号文),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国家税务局令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文)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举报偷税漏税需要什么证据,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号

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只要提供以上信息,税务机关就会受理。

但是如果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现有的证据:如果是盖有公司单方面公章的合同,这个基本上没有效力(但是如果与销售数据对应形成证据链另当别论);资金来往账号,还有销售数据,这两样应该对稽查部门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有帮助。证据这种东西,多多益善。提供的资料越多越详尽,那么税务机关将的举报暂存待查的概率就越小,查处打击偷逃税行为也更快得以实现。

2. 国家税务总局号令

不需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火灾不属于条例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不需做进项税转出。

3. 国家税务总局年号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二)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三)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年版)》)(以下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本款所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是指自然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业务。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国家税务局令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文) (国家税务局令第16号文)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本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

  不得适用本公告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纳税人应当取得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购入再生资源成本÷当期购进再生资源的全部成本)。

  纳税人应当在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销售收入中剔除不得适用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销售收入后,计算可申请的即征即退税额:

  可申请退税额=[(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对应的退税比例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发票开具相关管理工作,纳税人应按规定及时开具、取得发票。

  2.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查。台账内容包括:再生资源供货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再生资源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凭证等。纳税人现有账册、系统能够包括上述内容的,无需单独建立台账。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4.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是指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标注特性为“GHW/GHF”的产品,但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满足“GHW/GHF”例外条款规定的技术和条件的除外。

  5.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生态环境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6.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7.纳税人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即征即退政策时,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含所属期当期)不得发生下列情形:

  (1)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或单次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除外;单次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

  (2)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并在书面声明中如实注明未取得发票或相关凭证以及接受环保、税收处罚等情况。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公告“三”中第“(二)”部分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当月起,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后,出现本公告“三”中第“(二)”部分第“7”点规定情形的,自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纳税人连续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本公告“三”中第“(二)”部分第“7”点规定的情形,自第二次处罚决定作出的当月起个月内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重新申请办理退税事宜。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3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在对本地区上一年度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免税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公示前,应会同本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再次核实纳税人受环保处罚情况。

  四、纳税人从事《目录》2.“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5.1“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本公告“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个月内不得变更。选择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满足本公告“三”有关规定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五、按照本公告规定单个所属期退税金额超过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退税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退税资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查,财政部门逐级复查后,由省级财政部门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出具最终复查意见。复查工作应于退税后3个月内完成,具体复查程序由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会同省级财税部门制定。

  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申报、发票开具、即征即退等事项的管理工作,保障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纳税事项。

  七、本公告自年3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同时废止,“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有关规定可继续执行至年月日止。《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如执行完毕则不再调整;如纳税人受到环保、税收处罚已停止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时间超过6个月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则自本公告执行的当月起,可重新申请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如纳税人受到环保、税收处罚已停止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时间未超过6个月,则自6个月期满后的次月起,可重新申请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年月日

4. 国家税务总局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内容如下: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 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5. 国家税务总局第号文件内容

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于年7月1日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是小时在线的。

设立纳税服务热线的宗旨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该系统的开通是我省国税系统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国税纳税服务热线具有“自动语音、人工坐席服务、网上查询”三大功能。

6. 国家税务总局第号文件全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税务举报需要的证据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销售收入的报表和记账凭证、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原件复印件。

标签: 国家税务局令第16号文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147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上一篇:西安国家税务局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税务局) (西安国家税务局官网首页)

下一篇:陕西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查询 (陕西税务厅)

  • 内涵报酬率和必要报酬率的关系(内涵报酬率和必要投资报酬率)

    内涵报酬率和必要报酬率的关系(内涵报酬率和必要投资报酬率)

  • 企业对公账户转给私人的流程(企业对公账户转法人私户)

    企业对公账户转给私人的流程(企业对公账户转法人私户)

  • 电子税务局怎么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电子税务局怎么登录)

    电子税务局怎么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电子税务局怎么登录)

  • 材料入库前仓储费计入哪个科目?(仓库物料入库)

    材料入库前仓储费计入哪个科目?(仓库物料入库)

  • 分票报关合票出单是否退税有利?(分票报关合票出提单怎么清关)

    分票报关合票出单是否退税有利?(分票报关合票出提单怎么清关)

  • 营改增后销售废旧物资如何做财务处理?(销售营改增之后取得的固定资产)

    营改增后销售废旧物资如何做财务处理?(销售营改增之后取得的固定资产)

  • 收购股权溢价能抵税吗(收并购股权溢价)

    收购股权溢价能抵税吗(收并购股权溢价)

  • 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分录(预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分录(预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预算管理)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预算管理)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哪些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哪些项目)

  • 公司处理小汽车的账务处理如何做?(公司处置汽车)

    公司处理小汽车的账务处理如何做?(公司处置汽车)

  • 收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费返还如何做账?(收到小微企业退税怎么做账)

    收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费返还如何做账?(收到小微企业退税怎么做账)

  • 财务报表没报会罚款吗?(财务报表没报会影响出口退税吗为什么)

    财务报表没报会罚款吗?(财务报表没报会影响出口退税吗为什么)

  •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哪些方式?(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哪些方式?(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有哪几种?(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计算公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有哪几种?(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计算公式)

  • 商品购进如何核算?(商品购进核算)

    商品购进如何核算?(商品购进核算)

  • 进项税额转出几大情形及账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好处)

    进项税额转出几大情形及账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有什么好处)

  • 用友反结账怎么操作?(用友反结账怎么操作)

    用友反结账怎么操作?(用友反结账怎么操作)

  • 小规模开专票的税金怎么做账?(小规模开专票的税点是多少)

    小规模开专票的税金怎么做账?(小规模开专票的税点是多少)

  • 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余额应该如何处理?(其他应付款的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

    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余额应该如何处理?(其他应付款的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

  • 北京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 从事农业种植是否减免土地税房产税? (从事农业种植是什么职业)

    从事农业种植是否减免土地税房产税? (从事农业种植是什么职业)

  •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流程?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计算)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流程?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计算)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纳雍县税务局)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
  • 淘宝网店女装
  • 农产进项税是多少税率
  • 红字发票申请表盖什么章
  • 销售商品款项未收的科目名称
  •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 办公室租金发票可以扺军品企业增值税吗
  • 取暖补贴国家标准
  • 工程在建期间的会计分录
  • 电影院买电影票怎么买
  • 以旧换新如何确认收入
  • 买的厨房用品算什么费用
  • 银行收到对方付款的会计分录
  • 车船发票什么样子
  • 服装发票怎么进项抵扣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 跨省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接受吗
  • 劳务外包收入公式是什么
  • 承兑汇票可以入个人账户吗
  • 企业会计制度政府补助
  • 资不抵债从资产负债表上怎么看出来
  • 职业病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 外汇账户转账有手续费吗
  • 员工奖励股权
  • 加工费计入
  • php zend
  • 新会计准则2020变化
  • 最好的ph计
  •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 php判断查询结果是否存在
  • 人工智能 深度
  • 怎么才能学a1
  • centos+php+coreseek+sphinx+mysql之一coreseek安装篇
  • python变量赋值的正确方法
  • 提供加工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吗
  • 企业送的购物卡怎么退回去
  • 税控盘技术服务费抵扣期限
  • 汽油费入什么会计分录
  • 折旧汇总分配周期参数设定完成可以更改吗
  • 开发商出售商铺税费
  •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会计分录
  • 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
  • 息税前利润怎么理解
  • 汽修修理厂
  • 结转费用后利润怎么算
  • 增值税红字冲销能跨年吗
  • 发放外单位人员劳务费需要在发放表上签字吗
  • 没有进项发票出口免税
  • 现金日记账本月合计怎么划线
  • 环境检测费属于什么费用
  • 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 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变迁论文
  • 微软雅黑可以免费用吗
  • macbook如何使用word
  • Win7安装i219v网卡驱动
  • ubuntu undate-rc.d 的一些使用介绍
  • WIN10系统睡眠后点不动
  • win1020h2版好不好
  • Win10 Mobile/WP8.1优秀专业摄影应用OneShot本周再次更新:修复Bug和优化性能
  • WinXP巧用Netsh工具快速填写IP参数
  • Linux /bin, /sbin, /usr/bin, /usr/sbin 区别
  • win10一年更新一次
  • win7自动关闭显示器
  • win8系统怎么进入控制面板
  • windows7组织
  • surface使用
  • cocos2d schedule
  • 欢迎使用来电提醒业务是什么意思
  • Cocos2dx CCLabelAtlas字体与CCLabelTTF字体的使用方法
  • js 对象内存 占用
  • jquery 设置css
  • excel password recovery5.0注册码
  • jquery使用教程
  • 使用mvc模式设计的web应用程序
  • jquery中获取元素的三种方法
  • 税务局上班吗今天
  • 税务局遴选能去什么单位
  • 国税局官网发票查验平台
  • 税务局副科长工资
  • 网上报税失败怎么办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网站地图: 企业信息 工商信息 财税知识 网络常识 编程技术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