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公益性公墓免交土地增值税吗? (公益性公墓免交税吗)

编辑:rootadmin

公益性公墓免交土地增值税吗?

推荐整理分享公益性公墓免交土地增值税吗? (公益性公墓免交税吗),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公益性公墓免交土地增值税吗?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对转让墓地所取锋信得的收入应孝基启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未转让的不需要巧如交土地增值税。

(财税〔〕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墓穴租赁,即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墓穴租赁可以免征增值税。

墓地如何缴税

墓地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税费。

以上税种全部在地税申报缴纳

缴纳方式为网上申报,银行划款。

具体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税率5%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为%,非居民企业为%。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8、土地使用税

扩展阅读:

1、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服务业,指好亩伏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公益性公墓免交土地增值税吗? (公益性公墓免交税吗)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目前总局对经营墓地相关收费如何缴纳营业税没有明确规定,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墓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并经请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转让墓地使用权不纳入免征营业税的殡葬业务范围,从年1月1日起,对墓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税目按“服务业——租赁业”。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出售墓地行为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经营墓地的纳税人,对出售的墓地进行投资修建的(指修建墓穴、墓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经营墓地的纳税人,属于仅提供墓地,没有进行投资修建墓穴、墓碑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及目录相关文件的通知》(渝地税发〔〕号)第三条关于经营性公墓问题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号)明确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全文废止。经营公墓的单位取得的转让墓地收入则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中的“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子目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友携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墓地属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企业销售墓地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殡葬公司取得墓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土地使用税问题

参考:《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与行为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耐备》(大地税财行便函〔〕号)第七条关于经营性墓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规定,对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经营性墓园均需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墓地建造后销售给个人的,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性公墓单位占用的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的,其不属于上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单位将墓地出售给个人后,已售墓地占用的土地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营业税方面:

财税[]号文件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弯历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年之前,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埋雀搜税[]号 将号文件列为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文件

因此,年1月1日之后,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营业岁如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标签: 公益性公墓免交税吗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1603.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上一篇:银行开业送什么礼品好? (银行开业送什么花)

下一篇:乡镇调研课题都有哪些? (乡镇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 浅析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法律保护
  • 建筑劳务公司工人工资要申报个税吗
  • 或有资产的确认条件ACCA
  • 怎么查企业适用哪个会计制度教学视频
  • 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为什么不计提折旧
  • 进项税额转出冲红
  • 期货平仓费用
  • 境外人员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如何缴税
  • 购销商品分类核算方法有
  • 没有ca证书怎么连接wifi加密设备
  • 购买办公室电脑桌分录
  • 进项税额转出后续处理
  • 多计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冲去年其他应付款做管理费用凭证
  • 物业公司代收供暖费,可以开发票吗
  • 增值税和消费税常用的公式
  • 购买礼品赠送客户进项税处理
  • 税控盘没有反写会怎样
  • 新政府会计制度与旧制度区别
  • 多交增值税如何退回
  • 调整期初数怎么做会计分录
  • 公司给员工定任务合法吗
  • 坏账准备年底有余额吗
  • 积分全部换购商品是什么
  • 电子商业承兑与银行承兑哪个好
  •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
  • vue技术解密
  • bios设置内存频率后黑屏
  • 留抵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银行手续费未开票汇算清缴要调增吗
  • 货款已预付会计分录
  • 让劳务公司代发工资
  • 白鹤芋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 vue项目页面写在哪里
  • vue-router跳转
  • 股息分配方式
  • 企业改制土地增值税政策
  • 超期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处理
  • 100行php代码实现加密端口转发
  • uniapph5微信支付
  • php时间戳转换成时间
  • 增值税税收滞纳金哪里缴纳
  • element ui的作用
  • 旅游景点html代码
  • scp命令 基于SSH协议远程复制文件
  • 代发工资的会计科目
  • 企业和银行对账多久对一次
  • 个税显示申报成功是不是就可以了
  • 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的
  •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可以发工资吗
  • 捐赠支出入账
  • 银行扣款后又退回怎么办
  • 财务报表分析的主体是
  • 会计信息不采集可以考初级吗
  • 物流行业会计的工作内容
  • 各种linux
  • xp系统没有任何图标
  • win11怎么关闭系统防火墙
  • win8系统没有wifi
  • win7系统回收站不见了怎么办
  • linux历史操作
  • win8怎么进去安全系统
  • Win10 Mobile 10586.164上手体验视频评测
  • 模型变量是什么
  • nodejs 代码加密
  • 安卓图像处理app
  • linux shell截取字符串
  • 为什么要建立文明城市
  • bat文件指令
  • nodejs mysql orm
  • shell 1>&2 2>&1 &>filename重定向的含义和区别
  • shell脚本配置环境
  • Javascript字符串对象函数
  • fragment详解
  • 税务划分行业
  • 山东省2023年医改方案
  • 四川国税网上营业厅
  • 开票日期是今年但是业务是去年
  • 贵州房产备案信息查询网
  • 租房税费怎么算的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网站地图: 企业信息 工商信息 财税知识 网络常识 编程技术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