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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号文件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因此,你企业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有减免的,仍应当按应缴的配套费全额乘以税率缴纳契税。按市政公用工程规范要求,市政配套费一般为配套工程总价的3%,不得再另行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配套工程水电费另行计算。
两者区别:
一是费用性质不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一种政府性基金,而“市政建设配套费”只是一种费用。
二是征收单位不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上交到财政部门,而“市政建设配套费”是交到国土部门。
三是征收时间不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交付的,而“市政建设配套费”是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交付的。
四是征收依据不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按照规划建筑面积和每平方米的缴费标准计算缴纳的,而“市政建设配套费”金额是与取得的土地面积有关。
五是征收目的不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收取的,是为了改变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质而缴纳的,而“市政建设配套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经济利益。
市政配套设施是指由政府、法人、或公民出资建造的公共设施,一般指规划区内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道路(含桥梁)、城市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生活垃处理设备、场地等设施及附属设施。
市政设施总体可分为四大部分:城市供排水、城市燃气、城市供热 、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
市政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等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
1、计提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问-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答税
2、缴纳支专付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宾馆属不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的问题,个人认为,宾馆不属于市政配套设施。所谓市政配套设施主要是城市的道路绿化环卫公交等为城市提供直接服务的相关设施。而宾馆属于城市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是一个产业,不是设施,更不是市政配套设施。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土地出让金是契税的计算依据,也就是土地出让金里不包括契税。契税是按照出让金的4%计算的。不存在配套费。
城市配套费和契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分开缴纳。城市配套费是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所需的费用,一般由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向购房者收取。而契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的税款,具体比例由各地规定。因此,城市配套费和契税需要分别缴纳。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管办法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缴纳时间有一定差别,多数地区规定是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部分地区规定是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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