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地税非正常户解除代办(税务非正常户解除申请) (非正常户纳税人解除),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地税非正常户解除代办(税务非正常户解除申请)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税务非正常户注销的费用为所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非正常户注销的流程如下: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先到纳税服务大厅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补充申报、接受处罚(解除非正常户按一般程序处罚,罚款最低元)。
税务部门: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一、非正常户认定工作程序
(一)每月征期结束后5日内,征收所对属于非正常户认定范围的纳税人,填列名单,分别移交征管科、稽查部门。
(二)征管科按名单调整微机中营业状态,由“开业”转为“待认定非正常户”状态;稽查部门在接到名单后每月日前派员进行实地检查,对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月末前填写《失踪纳税人通知书》移交征管科。
(三)征管科收到稽查部门转来的《失踪纳税人通知书》后,进行如下处理:
1.在新闻媒体或税务部门对外窗口发布公告。
2.对公告限期期满仍未改正的,由征管科制作《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注明公告文号及时间,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转管理所和征收所。
3.管理所和征收所分别将失踪纳税人的发票流失情况和未纳税情况,填登在《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上,并在《税务文书传递卡》上注明承办情况返回征管科。
4.征管科对《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认定为非正常户。
5.征管科按《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调整其微机营业状态,由“待认定非正常”转为“非正常户”;登记“非正常户管理台帐”。
二、解除非正常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税务登记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
(二)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第(一)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登记机关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公司被国税认定为非正常户怎么办?
首先所谓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所以说三个月都是零申报就直接划入非正常户为错误说法。
处理方法:再次去国税局查看营业牌照税务登记信息是否被划归为非正常户,确定为非正常户后,依据规定流程缴纳处理公司的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是可以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的。
如果不处理违章信息,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并且在这件事中,国税局做法就欠妥,按照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税源管理部门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经综合业务部门批准后认定为非正常户。长期未申报纳税并且没有相关提示,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不过首先解除非正常户才是正事。
税务非正常户注销的费用为所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非正常户注销的流程如下:;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一般需要个工作日。遇到比较复杂的,需要个工作日。
按照现行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办理非正常户解除需经过受理-调查核实-处罚-解除非正常等环节,需提供情况说明及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一份,并加盖公章。情节轻微的,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解除税务登记非正常户认定:纳税人: 先到纳税服务大厅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补充申报、接受处罚(解除非正常户按一般程序处罚,罚款最低元)。 税务部门: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一、非正常户认定工作程序 (一)每月征期结束后5日内,征收所对属于非正常户认定范围的纳税人,填列名单,分别移交征管科、稽查部门。 (二)征管科按名单调整微机中营业状态,由“开业”转为“待认定非正常户”状态;稽查部门在接到名单后每月日前派员进行实地检查,对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月末前填写《失踪纳税人通知书》移交征管科。 (三)征管科收到稽查部门转来的《失踪纳税人通知书》后,进行如下处理: 1.在新闻媒体或税务部门对外窗口发布公告。 2.对公告限期期满仍未改正的,由征管科制作《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注明公告文号及时间,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转管理所和征收所。 3.管理所和征收所分别将失踪纳税人的发票流失情况和未纳税情况,填登在《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上,并在《税务文书传递卡》上注明承办情况返回征管科。 4.征管科对《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认定为非正常户。 5.征管科按《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调整其微机营业状态,由“待认定非正常”转为“非正常户”;登记“非正常户管理台帐”。 二、解除非正常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一)税务登记证件未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应当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二)税务登记证件被宣布失效的,纳税人除按第(一)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需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缴回已被宣布失效的税务登记证件并由登记机关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标签: 非正常户纳税人解除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2414.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退休人员还填个人专项扣除吗? (退休人员还写工作单位吗)
下一篇:广东省税务一厅通办(广东省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广东省税务总局局长叫什么名)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