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建筑企业税务清算(建筑施工企业汇算清缴) (建筑企业税务清算流程图),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建筑企业税务清算(建筑施工企业汇算清缴)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一、正面回答稳岗补贴需要缴纳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需要调增就可以了,汇算清缴的其他栏调增。
稳岗补贴是国家对企业的一项福利补贴,企业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或多或少的接触过稳岗补贴的相关业务,对于这项补贴的财务处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二、分析稳定岗位补贴是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积极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三、稳岗补贴企业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汇算清缴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对上一年度所得进行综合计算、纳税和申报的一个程序。在处理已开发票确认收入的情况时,如何做好汇算清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一般来说,在已开发票确认收入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工程项目才履行的比例计算实际完成部分的收入,并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申报和纳税。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步骤:
1. 根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文件,确认工程项目的总收入和分期完成的状态。
2. 计算已经完成的工程项目实际收入,取已开票确认收入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乘以总收入,作为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实际收入。
3. 然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所得总额(即全年营业收入减去全年成本费用)的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 最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纳税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仔细核对所有的税务报表和相关数据,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
一、清算单位
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分期开发的项目一是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二是以“销售许可证”作为分期的标准。
二、清算条件
1、强制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清算时限: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选择性清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清算时限: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已确定需要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报送的资料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③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④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四、确认收入
1、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调整了收入项目名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至《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中,均增加了“视同销售收入”数据列。
2、确认收入时,应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3、确认收入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纳税人房地产开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放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费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7)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包括:
(1)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规定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的%以内计算扣除,不再考虑利息的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后不包括增值税;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准确计算的,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5、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可按1、2项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予以扣除。
可以,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去年没有报的具体情况,今年可以补填声明,但是要按照税收要求、有效凭证和规定材料填报,并进行汇算清缴。
开办费应该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3-1“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中的第栏“其他应税项目”,并在第栏“境内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后年度亏损、结转当年亏损”的“其他应税项目”中填写。这是因为开办费属于企业建立期间支出,在企业真正开始经营前就已经发生,所以应该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申报。在汇算清缴期间,还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的相关内容,具体表格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指引。
这个问题,你问的时间点节点,确实太早了。如果是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应当是年的5月日截止。
如果你问的是年的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应当是年的5月日截止。不知道你问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情况?
一般的情况下汇算清缴的时间都是次年的5月日截至
存货盘盈盘亏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进行盘点时,发现实际库存数量与账面库存数量存在差异,导致库存成本的调整需要纳税的过程。
填写过程如下:
1. 登录税务局网站,选择“应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
2. 进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选择“月报”或“季报”。
3. 在“附表7-1存货盘盈盘亏测算清单”栏目中填写盘点期间内的账面库存数量、实际库存数量、盘点差异数量和单价等信息。其中,盘点差异数量为实际库存数量与账面库存数量之差,盈余数量为盈余数量,盈余金额为盈余数量乘以单价,盘亏数量和金额同理。
4. 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扣缴凭证、代扣代缴纳税凭证或者纳税申报表等”填写“应补退税额”的金额。
5.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补(退)缴明细表”中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补(退)缴的详细情况。
6.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
标签: 建筑企业税务清算流程图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260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预警部门电话(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预警部门电话号码)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威海培训中心)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