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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自年1月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元,由现行每升1.4元提高至1.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元,由现行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如果委托加工后的产品,还是消费税应税产品,原料的消费税可以在产品应税中抵扣。否则不行。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
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石脑油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或微黄色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于水。密度在-kg/m3、。硫含量不大于0.%,烷烃含量不超过%,芳烃含量不超有%,烯烃含量不大于1.0%。
石脑油通常由原油直接蒸馏而得到,也可以由二次加工汽油进行加氢精制后获得。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计征方式而有所不同。从搜索结果可以看出,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其中,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汽车,是什么汽车呢?消费税中征税的是小汽车,电动汽车、大客车、卡丁车之类的不征消费税。
销售环节,是指批发、零售,还是生产、进口呢?一般的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在生产、进口环节纳税,即出厂或入海关环节交消费税(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双环节征消费税的,只有不含增值税万以上的小汽车要在零售环节加收一道消费税(4S店、汽车销售公司等)。
石脑油和汽油的区别:石脑油掺入汽油 石脑油:一部分石油轻馏分的泛称。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我国规定馏程自初镏点至℃左右。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采用~℃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
石脑油和汽油的区别:石脑油掺入汽油
石脑油:一部分石油轻馏分的泛称。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我国规定馏程自初镏点至℃左右。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采用~℃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馏分,称重石脑油。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又称粗汽油:一般含烷烃.4%、单环烷烃.3%、双环烷烃2.4%、烷基苯.7%、苯0.1%、茚满和萘满0.1%。平均分子量为,密度为0.g/cm3,**极限1.2%~6.0%汽油外观为透明液体,主要是由C4~C各族烃类组成,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号、号、号三个牌号。具有较高的辛烷值和优良的抗爆性,用于高压缩比的汽化器式汽油发动机上,可提高发动机的功率,减少燃料消耗量;具有良好的蒸发性和燃烧性,能保证发动机运转平稳、燃烧完全、积炭少;具有较好的安定性,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不易出现早期氧化变质,对发动机部件及储油容器无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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