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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申请领购发票资格(税务行政许可),其流程是: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本涉税事项在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税务工作标准和要求
1.案头审核
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信息
(2)营业执照信息
与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是否一致,申请的票种资格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2.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主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请的票种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具备发票保管、开具的能力。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发放《发票领购簿》。
其次,领购发票的流程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这次新冠疫情在税务方面造成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很多纳税人没法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一是延长了疫情期间的纳税申报期限,年2月份的申报期延长到2月日,3月份的申报期延长到3月日。
二是明确了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申报,下面将主要的流程简述如下:
一、依据
依据主要有2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二、程序
1.受理
延期申报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审核资料后才能受理,对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对依法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或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审批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内容及提交资料当场进行审批,并作出“同意延期纳税申报”或“不同意延期纳税申报”的审批意见。
3.出件
分为两个环节
(1)发放
对同意的,发放《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同意的,发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2)公示
税务机关应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三、资料
纳税人在准备申请延期申报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前2项资料就可以了
四、注意事项
1、对同意延期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会确定延期申报税种及延期申报期限,并要求纳税人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结合纳税人本期经营情况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2、正常情况下,延期申报需要在申报期限内提出。这次疫情比较严重,税务总局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又推出了便利措施,即使在过了申报期,只要是受疫情影响的,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撰文:左刀
个体户《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证》也要办理变更手续。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也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行政审批中心或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涉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应提供: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新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部分失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文号:国税地字[]号 状态:部分失效 发文日期:--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号),本文附件中的第四条,第六条自年6月日起失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年第2号公告),本文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中“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自年1月4日起失效。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1号),本文第十二条自年1月1日起失效。】向所属税务局进行申请并说明情况。
填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接下来,按照税务局要求提供购销合同和发票使用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件、提交代理委托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一般来说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数据准确无误、内容填写完整,符合条件的税务局会限时完成审批。材料需要更正的需要告知申请人更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申请流程
1、到当地的国税局申请;
2、需要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的合同,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填写一份表格就可以申请了;
4、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量流程:
1、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勾选“变更”选项,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打印单位近三个月银行流水;
6、准备5份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准备5份进项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带上以上资料到所属国税局申请增量,通过后可以拿到通知;
9、拿上通知书及税盘到柜台升级后就可以在购票机上购票了。
1、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2、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4、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工商营业执照拿到之日起日内应该办理税务报道,一般办理税务报道的流程是:去注册地国税找所长分专管员—找专管员核税种—到行政大厅(地税)去核地税;办理税务报道一般需要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开业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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