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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发货确认
发货后,商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就可以确认收入.而不是以开票或收款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
。
我们假设收到的元需要全额支付给司机,那么这种运营款是不确认收入的,相当于只是一个代收代付,那么计的是应付款。待司机提取这笔款时冲应付。那么问题来了,滴滴公司的收入呢?
我们并不知道滴滴公司是如何收取司机的费用,按理应该是抽成,也就是说单笔收取一定比例的平台费,那么此时就按照单比的比例确认营业收入,同时冲应付款,这里到底是什么科目应该看滴滴如何与司机结算。
另外一种常见的方法也是滴滴公司愿意采用的办法,按照收到的款计收入,按照应付给滴滴的款计成本和应付,这样报表的数字就非常大了,而采用净额法相当于收入只是一个很小的差额数。
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我们称为总额法,第一种为净额法。两者区别在于平台是否承担风险,净额法是平台不承担风险,只提供平台服务,是否乘车,有什么意外都与平台无关,比如机票代理业、房产中介。
而滴滴由于给乘客提供了各种保障,比如发生意外需要理赔,为司机获取运营证等等,风险自担,相当于贸易公司,先买进货物,再卖出,如果买方对货物有疑问贸易公司有被追索的义务,至于像供应商的索赔是你自己的事,与买方无关,而滴滴也是,乘客向滴滴发起业务,滴滴承接,再派他雇来的司机和车,收入是他,成本也是他,我们乘客交易的对方是滴滴公司,滴滴的对方是司机,简言之,我们跟司机之间,相当于采购方与对方的销售人员。
发放的现金红包,也有N种情况,我们现在常见到的是滴滴发红包,乘客转发并分享到朋友圈,也就是说有很多不确定的人会领券,不确定的人会使用优惠券,同时因为优惠券还有使用期限,在期限内使用的也是不确定的。这么多不确定的因素放在一起是不是很难预计准确的金额?没关系,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些优惠券可能的形式:最多的,是不是带了一条广告,我记得好声音决赛前转发的滴滴优惠券就是好声音决赛的时间,以及各种其他广告。
这一块必然会有广告费收入,那么在确认广告费收入的同时,结转这些广告费收入的成本,至于是多少,由于好多优惠券都是打折的形式,根本不知道具体金额何况还有人不用呢,这时候我们可以有好多种办法:成本不确定时收入是不可以确认的对不对?那么收入也先不确认,这部分成本也不确认等到这批券到期时就知道具体的金额了,再来确认广告费的收入和成本,收入必定是可以覆盖成本的,估计在与广告商的合同中会有此类限制性条款,如果预计这条广告要亏,还有成本补偿法呢,这又太深入了。什么,你说没有搭载广告的,那就入他自己的销售费用-广告费,毕竟这是他的一种推广,入广告费太合适了。
你说广告费有税前抵扣的限额怕多了?那在券被实际使用时直接按实际收款确认收入了。所以会计真是博大精深啊,不同处理方法这报表差到天上去了!新型的业务需要更多探讨,以及结合实际。哎呀,手机码字好累,回答可能也比较乱。自己理解吧。另外欢迎大家来指正,或者探讨好了。
滴滴公司财务负责的要是看到这条回答并且你们还想优化财务团队或者往上市发展的话,欢迎来挖我哈哈哈哈哈。
实际业务的话,可以分内外账来说。内账更多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外帐针对的是税务的合规。外帐,一般是按开票确定收入。大部分大公司会直接按这种做法。偶然也会计算不开票收入,但比较少。
这时,做账的依据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出库单(对方签收),双方已经盖章的合同,或者其他原始的单据。最好是对方有签收确定的。这些原始单据全部都是有对应关系的,如果税局需要检查你的增值税发票就看这些。放收入凭证之后,或者另外用存放归档。
理论是如此,实际情况看企业怎么个做法。
内帐,就看实际情况了,内部怎么个规定。
一般小企业需要。有时候会因为发货和对方确认收货有个时间差,可能会跨期。比如号发货,2号才到达,对方才确定收货。那你按号确定收入也是可以的(不出意外是可以确定收入),但按照次月的2号确定收入也对。(谨慎性原则)同时对方有验货期,最终确定收货数量,需要推迟确认收入也是有可能的。
实际情况千奇百怪。
也许老板说这批货不多和下批货一起算吧,希望你合并做。其实就是下次一起确定收入的意思,就这样。
时点确认收入和时段确认收入是工资核算中的两种计算方法。
时点确认收入口诀:一切工资全算清,不拖欠,不赖账。
除了增补、特殊附加等,工资清算尽情做。
时点确认收入是指在工资计算日或之前发生的收入在同月工资中进行结算。
在该计算方法下,员工的工资收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出波动。
时段确认收入口诀:三清(防伪麻烦事),四期(发工资不拖延)。
每月日清算完,次月日约定发。
记录0.5个月当月的钱,结算时可省去不必要的烦扰。
时段确认收入是将一段时间内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集中计算。
该计算方式通常适用于工程、建筑和运输行业,广泛采用于企业将工人的收入和福利酬劳统一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支付。
在这个计算方法下,员工的工资收入会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特征。
两种计算方法的使用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而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管理企业工资成本,保障员工福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1、开票和确认收入是两个动作,会计上确认收入时没有要求要有发票,企业可以不开发票但确认收入。只要不偷税,不会处罚。另外对于个人消费者,消费者不提出开具发票的,企业可以不开票。金额又明显比实际交易金额低的,可以要求补开。2、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构成犯罪。一方面不像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可以抵扣,另一方面卖给题主你并不能获得退税。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税务局会接受你的举报,会接待个人。我在上海,税务局至少会做个样子给你记录一下。我听说是有奖励的,但我没听说有人拿到过。4、对消费者来说,收据和发票在进行商品类维权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均会认可为证据。个人消费者持有增值税发票不论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意义仅在于保留一份原始单据和告知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款里所含增值税税额。另外,根据题主的描述,晚开发票并不是虚开。公司如果本身就是中介机构肯定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是副业就是其他业务收入。同时中介也分是什么行业的,比如房产中介、家政中介、劳务中介等;
房产中介一般都是过完户,才能确认佣金收入,刚签完合同的只能是应收业绩,有可能中间会出现退单的情况,需中介费退还;其他中介一般业务完成即可确认收入,也有的收款后确认收入。
出口收入主要销售与两家客户要鉴定出口合同,货物风险报酬转移约定。当货物被做送给买房后,直接对货物做出一个合理的检查和检验确定货物符合合同给定的标准后,买方才视为接收货物,根据客户订单将货物运往指定地点进行检验合格确认风险报酬转移。
第二交付将使用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指在卖方指定目的地交货由买房清点并提出风险报酬转移。
1.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1)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2)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3)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通过检查相关的凭证等);
(4)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
(5)抽查一个月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3、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4、销售的截止测试:
(1) 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天且金额大于的发货单据,将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天且金额大于的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2)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如与正常水平相比),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截止程序;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4)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5)调整重大跨期销售。
5、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6、获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营业收入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7、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8、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电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在电影片完成摄制并经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2.电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票房统计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金额确认;
3.电影放映收入:在影片上映时按收取的售票款全额确认收入,应付给影片发行方的票房分账款确认为成本。
4.电影版权收入:在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母带已经交付,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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