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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税局拉黑名单和今后出的个人诚信, 目前只针对法人和财务负责人。
我们这里是这样。如果你兼财务负责人就over了。不兼没事。办税人员一般无关。税务上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地税直查(XX)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年7月日-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XX至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至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年—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xx年—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x元;其中: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具体情况如下:
海关稽查与核查的区别
1、执法依据不同。
海关稽查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海关核查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核查办法》。
2、对象不同。
海关稽查的对象:(1)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2)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3)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4)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5)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6)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企业企业单位;
海关核查的对象:监管期限内的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3、范围不同。
海关稽查的范围:(1)进出口申报(2)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3)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4)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5)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6)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7)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8)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9)其他进出口活动。
海关核查的范围:(1)单耗核查(2)盘点核查(3)内销核查(4)外发加工核查(5)深加工结转核查(6)不作价设备核查。
4、期限不同。
海关稽查的期限:(1)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是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2)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
海关核查的期限:(1)自保税加工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保税加工业务备案手续之日起,至海关对保税加工手册核销结案之日止;或者自实施联网监管的保税加工企业电子底账核销周期起始之日起,至其电子底账核销周期核销结束之日止,海关可以对保税加工货物以及相关的保税加工企业开展核查;(2)自保税物流货物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日止,海关可以对保税物流货物以及相关保税物流企业开展核查;
自海关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其经营期限结束之日止,海关可以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管理和经营情况开展核查。
5、程序不同。
海关稽查的程序:稽查准备--稽查实施--稽查处理--稽查评估;
海关核查的程序:核查准备--核查实施--核查处理。
6、职能不同。
海关稽查的职能:防范职能、威慑职能、促管职能、增收职能、规范职能;
海关核查的职能:管理职能(最主要的职能)、规范职能、增收职能。
7、目的不同。
海关稽查的目的:海关稽查除验证稽查外,一般是为打击偷逃税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的保税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以震慑犯罪,促进保税企业守法自律,维护海关征管秩序。属于后续管理和执法性检查双重范畴。
海关核查的目的:保税核查是由于保税管理上的需要对保税企业的某一税种,某一纳税事项或某一时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属于管理型检查。
综上可知,海关稽查的涉及面更广,范围更大。不管是海关稽查还是海关核查,都是海关监管的一种手段,目的都是检查企业进出口行为的规范性,也是在引导和规范企业的守法自律、合规经营。
简易注销适用于公司一直零申报,或者是一直有正常申报没有发生过任何逾期的比较简单的公司,如果你的公司曾经有过逾期,或者被税务局认定为风险纳税人,或者公司非正常过,申请简易注销都会提示你公司有高风险,这种情况只能走一般注销
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在税收领域引入风险管理,是适应税源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税务总局年7月启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年月,省政府转发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江西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正式启动。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税部门、有的地税干部对风险管理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制约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进。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二、如何正确认识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
1.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2.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3.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
4.“营改增”不影响风险管理的开展。
5.开展风险管理可以多渠道采集利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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