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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源于工会法的规定,由税务局局代收,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2%上缴工会筹备金,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上缴当地总工会,%拨入企业工会用于工会活动专用资金
又称经常性预算或普通算,它是政府编制的满足国家经常性开支需要的预算。其支出是用于文教和行政,国防等方面的经费开支,其收主要是税收。经费预算是复式预算的组成部分。有时也指企业或事业单位为支付行政管理、研发项目等所需投入的经费,列企业管理费用或行政费用科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农业服务体系非在编人员中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农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财基〔〕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7部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补助对象及范围。年月日前,户籍在重庆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即鸳鸯、人和、礼嘉、大竹林、天宫殿、翠云、康美、金山8个街道,下同)范围内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在重庆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内原乡镇财政机构、税务机构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因乡镇机构改革被清退或解聘、且清退或解聘后未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农业服务体系非在编人员。户籍迁移到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外的也纳入补助发放范围。
二是认定办法及程序。按照“各负其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工作原则,实行“原始材料证明与组织查证相结合”的认定办法,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的身份、服务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查证、审核、认定、公示等。
三是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服务1年补助元,用于个人参保缴费,结余计发本人;医疗补贴为每服务1年,每月补贴元,由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待遇时按月代发。
四是参保及发放办法。按照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符合参加超龄人员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医疗补贴、户籍迁移到市外或本市户籍且在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中心参保的行业企业符合享受补助条件人员、符合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条件的人员等6类事项进行详细地说明。
五是经费保障。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由新区财政予以保障。
六是工作要求。按照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维护稳定的要求开展工作。
七是本实施方案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期。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三、文件出台的目标
妥善解决新区原农税助征员(协税员)养老和医疗补助问题。
这个不是交,是缴哦。
每月工会经费,按你全公司工资总额的2%上缴,一般是国税和地税代扣代收。按规定来是每个公司都要缴的,只是有些单位没有缴,而税务局的人又没有催缴, 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每年有一个增长比率,为了保持每年都有增长,所以不会催得特别急的。所以有的单位按正常缴了,有的没有缴。没有成立工会之前缴的工会经费,实际上是叫工会筹备金,等你成立工会组织的时候可以申请退还筹备金。湖南省工会经费(筹备金)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收缴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为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纳义务人。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在筹建工会组织期间缴纳工会筹备金。
第三条 缴纳义务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全部职工指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工及其他从业人员等。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具体指标解释以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 财政拨款单位的工会经费(筹备金)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划拨到同级地方总工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筹备金)由税务机关代收。目前税务机关暂代收县以上工会的工会经费(筹备金),上缴比例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文件规定执行,以后过渡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代收,过渡的具体时间和实施步骤由省总工会和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 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除建筑业由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外,其他缴纳义务人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省总工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业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第六条 缴纳义务人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登记手续,并于每月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的预算科目和级次开具税收票证,就地缴入国库。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自开业投产满一年后的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纳工会筹备金的登记手续,在筹建工会组织期间缴纳工会筹备金。
第七条 缴纳义务人财务核算健全的,按照自行申报方式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缴纳义务人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
对财务核算不健全、职工人数和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计算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其中,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余额的%计算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
第八条 税务机关对缴纳义务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注明收款项目为工会经费(筹备金)完税凭证的,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在未实行按工资总额2%全额代收前,缴纳义务人按规定比例拨缴给本单位工会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据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完税凭证”或《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工会经费(筹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作出减收、免收或批准缓收依法应缴的工会经费的决定。对撤销、关闭、破产企业或生产经营有特殊困难的以及多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由缴纳义务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由各级地方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缓、抵、退费等手续,并将相关凭证及时送达税务机关。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税务机关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地方总工会,由同级地方总工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第十条 省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授权的市州级工会在银行统一设立并管理 “工会经费集中户”,用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汇集和结算,不得提取现金和列支费用。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经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收纳,按时直接划转到工会经费(筹备金)集中账户。税务机关、人民银行、总工会应及时做好对账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工会财务部门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规定办理工会经费的分成结算,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和渠道分别上缴上级工会、拨入本级工会和下拨下级工会。
对未单独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账户的基层工会,暂不拨付分成经费。
第十二条 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征管费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四条 各级总工会、税务机关要建立信息交换和联席会议制度,相互提供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相关政策依据和数据资料。各级地方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和组织,定期协调、处理工会经费(筹备金)征管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年8月1日起施行。各市州总工会、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财政收入和税收的联系如下: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可见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
1、概念不同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2、内容不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下,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地税又分为: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偶然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3、服务对象不同从财政收入总量的结构来看,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经济高增长的背景下,财政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特别是税收收入增长持续高于同期GDP增长,成为推动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目前在我国税收当中,占比重最大的是增值税,由于现阶段我国依然依靠投资来拉动经济,这也带来了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增长比较快的结果。
财政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财政工作的组成部门。负责全省财政运行情况的稳定。
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省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级与市州、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三)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拨款和省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的事项;管理省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全省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其省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六)参与全省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省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七)组织协调全省国债发行、兑付和宣传工作;监管全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国债市场;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八)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拟定和执行全省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省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督办事机构。
(十一)制定落实全省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省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扶难度明显增加。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跟不上,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增加了难度。
随着第一、二、三产业受挫,外出务工受阻,低保、特困、孤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边缘人群受疫情影响,加大了生活的风险。
2、民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严重短缺。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多数来自农村或外地,由于疫情不断升级,联防联控,封村封道,很多人员春节回家不能如期返程,造成不少从业人员尤其是最为紧缺的护理人员空岗。
在岗的员工通常每天只能休息三四个小时,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持续重责重压导致严重疲劳,亟待喘息。
3、民政服务机构运营成本有所增加。
为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民政服务机构的日常医用易耗品消耗大量增加,导致口罩、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十分紧缺。
而且随着复工复产,老人大量返回机构,工作人员陆续返岗,往往集中在机构内设的隔离区,存在聚集性防控隐患。
二、民生保障方面的对策:
1、保障民政相关服务机构基本物资需求。
民政服务机构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集中生活区域,作为孤、老、弱、残人员,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极为脆弱,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护。
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的需求。对此,需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支持。
2、抓紧制定专门扶持措施。
针对受疫情冲击影响程度,对养老服务行业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除了国家和各地近期出台的税收、租金减免等措施外,还要额外增加非常时期的财政补贴,比如对日常医疗易耗品的使用提供补贴,具体标准可根据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的数量测算,确保养老机构不因疫情冲击而倒闭。
3、加强对困难、特殊群体的心理干预。
针对困难、特殊群体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心理恐慌,有关工作人员对这些群体进行服务时,要注意与他们多沟通,做好精神关爱,进行心理疏导,纾解其不良情绪。
也建议家人一起配合,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对服务对象嘘寒问暖。同时,对该群体加强健康教育以及疫情防护知识的普及,以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救助的困难群众,推行网上申请、在线审批、过后补办线下环节等方式,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和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灵活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或实物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病毒防范,保障其基本生活。
5、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此次疫情,极大增进了全民健康意识,推动了人们生活理念和消费理念转型,口罩、消毒保洁用品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中的地位获得提升。
疫情之后,健康养生也将成为全民尤其是感染患者恢复期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此,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推动康养产业各相关业态尽快融合,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使全民体质健康与全社会的大健康发展同步进行。
如何保护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
一、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
二、我国的传统文化是什么?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综合起来八个字精髓“天圆地方,天人合一”。包括:儒、道、法、墨等百家思想,也包括琴棋书画、礼仪、饮食、茶道、服饰、建筑、武术、中医、易经、风水……所有的中国的东西都无不出于这八个字。中国传统文化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达到自然的完美结合为目的。
三、传统文化的取舍
传统文化是自人祖出现至今,历经千百年历史朝代文化更替,逐渐取舍进益的文化。所有的文化形成无不与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有关,为便宜达成统治目的,再结合当时风行所形成。所以,现在的我们要知道,现在的社会和时代与过去已是大大的不同,所以之前遗留或传下来的很多东西已经不再适合现在。所以,我们要学会取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四、传统文化的保护
历史是道路,社会是车马,文化就是车马的动力!传统文化是我们的祖先留给子孙后世的宝贵财富,作为后世的我们要珍惜和爱护。
首先,我们不要刻意去破坏传统文化。比如文化大革民期间的“破四旧”,就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极大破坏。
其次,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出台了系列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我们要去遵守执行。
再次,我们个人不能遗弃传统文化。从我们的父母祖辈手里传承下来的东西,再将他们传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如此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历史是我们无法改变的过去,传统文化是可以进化的永生!
传承就是弘扬!身为华夏子孙和中华儿女的我们,让华夏文明和中华文化生生不息,我们责无旁贷!
标签: 地方财政税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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