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免征房产税,土地税在财税的多少号文件? (行政事业单位自办食堂规定),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免征房产税,土地税在财税的多少号文件?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第号)第四条规定,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规定,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根据上述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和房产。如果上述单位用于经营的土地和房产,以及非国家拨付经费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产,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标签: 行政事业单位自办食堂规定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6260.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