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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首先计算销售收入,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2、计算商品房的扣除项目金额。(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约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 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的扣除。3、计算增值额 等于销售收入-可扣除的项目总额,对于房地产企业,印花税计入到管理费用,不能再重复扣除。4、根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依据土地增值税汇率表计算土地增值税5、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然后去税务局申报。
不用。特别提醒: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需地随房一并转让,而且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转让。
农村房屋怎样买卖才合法?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可以,以土地使用权抵押为主。
由于土地正在开发建设之中,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故少有以房屋设定抵押。抵押标的物主要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作为土地的附属物一并抵押。即使在建房屋已获准预售并可进行按揭贷款,或对某在建的楼层设定抵押,但因房屋或楼层均未获得区分所有权,被抵押的其实不是房屋或楼层,而是房屋或楼层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或楼层仍作为该土地使用权的附属物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此问题,本书将在按揭合同一章作进一步讨论。因此,置换抵押标的物是发展商经常遇到的问题。在建设初期,抵押标的物是土地使用权,随着资金不断投入和建设工程逐步进行,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随之增加,每平方面积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在增加,发展商为融资或房屋销售之便利,需要将原来已经抵押的单纯的土地使用权置换出来,代之以较小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及作为附属物的部分地上建筑物。
一、抵押性质不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二、抵押方式不同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在建工程抵押毕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这两种税房地产企业都要交。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则在每年3、6、9、月份征期交纳土地使用税,税率按当地规定每平方米X元,乘以土地面积确定。土地增值税是按开发项目交纳,分为预交和汇算清缴。具体可参阅有关税务文件规定。
民法典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如果其中一项没有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房地产企业销售地下人防无产权车位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不交土地增值税,也不能列入房产土地增值税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房地产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则应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转让以支付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其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其转让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3)转让的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转让,转让时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4)上述交纳土地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土地增值税目前分两种缴纳方式,先是预缴,最后清算。预缴是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或预售的过程中按照核定税率征收,各地税率略有不同。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缴税额,毛利达%的部分增值税税率达到利润率%,毛利高于%的部分,增值税税率更是达到%。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1.5%,预缴基数是预收款额(或销售收入)。因为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时不一定确认销售收入,只要取得预收款就要按比例预交土地增值税。
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立将原企业土地、房屋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企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八、本通知执行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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