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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需要交税,应交税额为取得所得的%。
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非居民企业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1、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管理机构以及营业机构和办事机构;
2、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工厂和农场以及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提供劳务的场所;
4、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从事建筑和安装以及装配和修理以及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和场所;
6、非居民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营业代理人,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代理内容包括签订合同以及存储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活动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存储以及支付货物等,另外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或场所。
民非注册的公益机构,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以下简称号令)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此条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金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仍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待销售额达标时,可单独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事项,不受总机构已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但对总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为同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分支机构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号令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可见,分支机构即使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只要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同样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需要补充的是,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又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号)的精神,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以下简称号公告),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根据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自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可见,新政策取消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由审批制调整为登记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 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2 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 5 元/本缴纳(每年启 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 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各地规定不一, XX 元/平方米) ;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 %*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 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 元(含)以内的适用 %,在 3 万元至 万元(含)的适用 %,在 万元以上的适用 %。扩展资料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日、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日或者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日内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 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 2 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 5 元/本缴纳(每年启 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 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各地规定不一, XX 元/平方米) ;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 %*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 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 3 万 元(含)以内的适用 %,在 3 万元至 万元(含)的适用 %,在 万元以上的适用 %。
申报国税还要申报地税。
1 一般纳税人每月不仅要申报国税还要申报地税,
2 国税包括:增值税,地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印花税等。
3 每个季度要申报企业所得税。
4 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5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 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6 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7 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5%-%超额累进税率
8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 (原则上由房东缴)
9 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2%,按房产余值计算;租用房产时,应由房东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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