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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阅罢本文,读者若能正确回答 JavaScript 中的 What 's this 问题,作为作者,我就会觉得花费这么多功夫,撰写这样一篇文章是值得的。
我们要记住一句话:this永远指向函数运行时所在的对象!而不是函数被创建时所在的对象。也即:谁调用,指向谁。切记…
本文将分三种情况来分析this对象到底身处何方。1、普通函数中的this无论this身处何处,第一要务就是要找到函数运行时的位置。
当this出现在全局环境的函数getName中时,此时函数getName运行时的位置在
显然,函数getName所在的对象是全局对象,即window,因此this的安身之处定然在window。此时的this指向window对象,则getName返回的this.name其实是window.name,因此alert出来的是“全局”!
那么,当this不是出现在全局环境的函数中,而是出现在局部环境的函数中时,又会身陷何方呢?
其中this身处的函数getName不是在全局环境中,而是处在xpg环境中。无论this身处何处,一定要找到函数运行时的位置。此时函数getName运行时的位置
显然,函数getName所在的对象是xpg,因此this的安身之处定然在xpg,即指向xpg对象,则getName返回的this.name其实是xpg.name,因此alert出来的是“局部”!
举个例子巩固一下:
this关键字虽然是在someone.showName中声明的,但运行的时候是other.showName,所以this指向other.showName函数的当前对象,即other,故最后alert出来的是other.name。
2、闭包中的this
闭包也是个不安分子,本文暂且不对其过于赘述,简而言之:所谓闭包就是在一个函数内部创建另一个函数,且内部函数访问了外部的变量。 浪子this与痞子闭包混在一起,可见将永无宁日啊!
此时的this明显身处困境,竟然处在getName函数中的匿名函数里面,而该匿名函数又调用了变量name,因此构成了闭包,即this身处闭包中。 无论this身处何处,一定要找到函数运行时的位置。此时不能根据函数getName运行时的位置来判断,而是根据匿名函数的运行时位置来判断。
显然,匿名函数所在的对象是window,因此this的安身之处定然在window,则匿名函数返回的this.name其实是window.name,因此alert出来的就是“全局”!
那么,如何在闭包中使得this身处在xpg中呢?—缓存this
在getName函数中定义that=this,此时getName函数运行时位置在
则this指向xpg对象,因此that也指向xpg对象。在闭包的匿名函数中返回that.name,则此时返回的that.name其实是xpg.name,因此就可以alert出来 “局部”!
3、new关键字创建新对象
new关键字后的构造函数中的this指向用该构造函数构造出来的新对象:
4、call与apply中的this
在JavaScript中能管的住this的估计也就非call与apply莫属了。 call与apply就像this的父母一般,让this住哪它就得住哪,不得不听话!当无参数时,当前对象为window
其中this身处函数getName中。无论this身处何处,一定要找到函数运行时的位置。此时函数getName运行时的位置
显然,函数getName所在的对象是window,因此this的安身之处定然在window,即指向window对象,则getName返回的this.name其实是window.name,因此alert出来的是“全局”!
那么,该call与apply登场了,因为this必须听他们的指挥!getName.call(xpg);其中,call指定this的安身之处就是在xpg对象,因为this被迫只能在xpg那安家,则此时this指向xpg对象, this.name其实是xpg.name,因此alert出来的是“局部”!
5、eval中的this
对于eval函数,其执行时候似乎没有指定当前对象,但实际上其this并非指向window,因为该函数执行时的作用域是当前作用域,即等同于在该行将里面的代码填进去。下面的例子说明了这个问题:
6、没有明确的当前对象时的this
当没有明确的执行时的当前对象时,this指向全局对象window。 例如对于全局变量引用的函数上我们有:
你可能也能理解成show是window对象下的方法,所以执行时的当前对象时window。但局部变量引用的函数上,却无法这么解释:
在浏览器中setTimeout、setInterval和匿名函数执行时的当前对象是全局对象window,这条我们可以看成是上一条的一个特殊情况。
所以在运行this.showName的时候,this指向了window,所以最后显示了window.name。
7、dom事件中的this
(1)你可以直接在dom元素中使用
分析:对于dom元素的一个onclick(或其他如onblur等)属性,它为所属的html元素所拥有,直接在它触发的函数里写this,this应该指向该html元素。
(2)给dom元素注册js函数 a、不正确的方式
分析:onclick事件直接调用thisTest函数,程序就会弹出undefined。因为thisTest函数是在window对象中定义的, 所以thisTest的拥有者(作用域)是window,thisTest的this也是window。而window是没有value属性的,所以就报错了。 b、正确的方式
分析:在前面的示例中,thisTest函数定义在全局作用域(这里就是window对象),所以this指代的是当前的window对象。而通过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Test”).onclick=thisTest;这样的形式,其实是将btnTest的onclick属性设置为thisTest函数的一个副本,在btnTest的onclick属性的函数作用域内,this归btnTest所有,this也就指向了btnTest。其实如果有多个dom元素要注册该事件,我们可以利用不同的dom元素id,用下面的方式实现:
因为多个不同的HTML元素虽然创建了不同的函数副本,但每个副本的拥有者都是相对应的HTML元素,各自的this也都指向它们的拥有者,不会造成混乱。 为了验证上述说法,我们改进一下代码,让button直接弹出它们对应的触发函数:
从上面的结果你一定理解的更透彻了。 By the way,每新建一个函数的副本,程序就会为这个函数副本分配一定的内存。而实际应用中,大多数函数并不一定会被调用,于是这部分内存就被白白浪费了。所以我们通常都这么写:
这是因为我们使用了函数引用的方式,程序就只会给函数的本体分配内存,而引用只分配指针。这样写一个函数,调用的地方给它分配一个(指针)引用,这样效率就高很多。当然,如果你觉得这样注册事件不能兼容多种浏览器,可以写下面的注册事件的通用脚本:
正像注释写的那样,要注册dom元素事件,用EventUtil.addEvent(dom元素,事件名称,事件触发的函数名)即可, 移除时可以这样写:EventUtil.removeEvent(dom元素,事件名称,事件触发的函数名),这是题外话,不说了。
标签: java script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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