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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和固定资产不能区分怎么抵扣进项税
1、原材料: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固定资产: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固定资产如何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后,原*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第二年抵扣比例为%.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原*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原*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标签: 原材料和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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