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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收购*能否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农副产品普通*在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农副产品普通*是否可以抵扣?可以抵扣,根据财税[]号*国家*〈关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依%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我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我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向市区各大超市供应自产农产品,各超市向我们索要*专用*,可是*局不允许我们使用专用*,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第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专用*使用规定》(国税发【】第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因此,你单位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不能开具专用*.对所提问题,有两个解决途径:
第一,《*、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第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各超市可以凭合作社开具的普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放弃免税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因此,合作社也可以放弃免税,以取得专用*的使用权.
标签: 送货上门需要其他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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