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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账务处理
答:例:创恒房地产公司年6月份销售东大花园项目(老项目)的房屋套,当月收取预收款万元,预征税款为万元.创恒房地产公司就上述行为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
这里需要注意,针对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老项目,*的账务处理都是通过"应交税费-未交*"进行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开发项目预缴税款的涉税处理
(一)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式),按如下公式计算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
例:创恒房地产公司年6月份销售东大花园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房屋5套,当月收取预收款万元.
不含税销售额=÷(1+%)=万元
预征税额=×3%=万元
注意:预缴税款在计算时,纳税人不得从预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
标签: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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