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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计提专用收据可以代替*吗
不能.收据一般用于不需要*的支付证明或往来款(借款或还借款)的凭据,不是*,也不能当*使用,即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或成本费用凭证.*是有防伪标志的、由*部门监制的统一规格的*,常见的有普通*、*专用*等.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费专用收据可以作为*使用,但是其他收据是不可以作为*使用.
收据是否可以代替*作记账凭证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标签: 合作社计提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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