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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房地产划转税收政策
1. 营业税
根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财税字[]号,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
根据《关于土地*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号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
对以房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暂免征收土地*,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仍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
3.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财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确定销售收入.可见,企业将房地产进行股权投资,也就是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上述规定,应确认财产损益计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投资双方按所得税法的相应规定进行所得税的其他处理.
4.印花税
《国家*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国家*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由于《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同时,《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根据印花税规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投资方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其计税依据为按评估机构核定的评估价.
综上所述,土地投资入股不缴纳营业税?土地*视情况而定(分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交土地*?非房地产企业不交)?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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