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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告年第号是?
现将*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公告如下:
一、《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附件1《*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二、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三、本公告自年月1日起施行.
留抵税的计算
留抵税是指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即留抵税是由于当期进项大于销项所产生的税收.如果只有留抵税金而没有实际库存,则涉嫌货物已发出但未计提销售,有*现象.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进项税留抵
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
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
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固定资产的*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年1月1日以后*从生产型改成消费型,购买固定资产的*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 无论是外购还是自制的不动产不得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机关*的*专用*,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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