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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用房视同销售,怎么确认扣除费用?
(一)就*安置土地*的计算方式,国家*明确,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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