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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开立分公司的税收及发票报领(异地开立分公司条件)
编辑:rootadmin
异地开立分公司的税收及*报领 提问: 我公司是*公司,想在异地开立分公司。请问各种税费该怎么缴纳?分公司的财务需要*核算吗?*怎么申领? 专家回复: 1、*、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是属地原则的,都需要在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如果总分公司分属于不同的省市,则要和总公司一起在总公司所在地汇算,然后按照国家*年第号问价的规定分配缴纳。如果属于同一省市,直接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具体所得税征收管理可参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分公司财务可以*核算也可以非*核算。但是要单独分出分公司的营业额,需要在当地缴纳*。 3、*在分公司所在地申领。 政策依据: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异地开分公司需要交税吗? 1.如果租房办公,不需要缴税。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从总公司所在地*机关开出异地经营证明,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则分公司不用交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向*机关申报办理*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登记*。” 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 非*核算的分公司账务及*怎么处理? 非*核算分公司不属于*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同时要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非*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 非*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外省公司如何在本地开具*?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到外地销售的货物,应先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下简称“外销证明”)回企业所在地*部门申报纳税,需要向购买方开具专用*的,亦回原地补开,销地*机关不征税。 如不开具“外销证明”的,企业在外地销售货物的收入仍应回到公司所在地*部门申报纳税,销地*机关可征收*,并可处元以下罚金。 企业申报纳税时可凭销地*部门按征收税款的完税凭证抵减应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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