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法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分批法成本核算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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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法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按产品批别设置产品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账内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按车间设置制造费用明细账。同时,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明细账。 (2)根据各生产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分配各要素费用并登账。 对于直接费用,应按产品批别列示并直接计入各个批别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间接费用,应按生产地点归集,并按适当的方法分配计入各个批别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3)月末根据完工批别产品的完工通知单,将已完工的该批产品的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成本项目加以汇总,计算出该批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转账。 分批法条件下,月末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费用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单件生产,产品完工以前,产品成本明细账所记的生产费用都是在产品成本;产品完工时,产品成本明细账所记的生产费用,就是完工产品成本,因而在月末计算成本时,不存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2)如果是小批生产,批内产品一般都能同时完工,在月末计算成本时,或是全部已经完工,或是全部没有完工,因而一般也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3)如果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这时就要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具体可以采取简化的方法处理:如按计划单位成本、定额单位成本、最近一期相同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从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转出完工产品成本后,各项费用余额之和即为在产品成本。也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前述的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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