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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购进原材料,也应依法缴纳*,应根据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记账。
其计税依据是: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加上关税、消费税(如果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其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组成计税*×税率=(关税完税*+关税+消费税)×税率
[例]AA厂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为元,应纳关税元,消费税元。
*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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