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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与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认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的期间内保持不变。同时,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人投资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对该金融资产应该将其全部“持有至到期”,企业在持有期间将获得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入,但若合同中规定债券发行方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赎回时除外。
[例]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元,票面利率4.%,按年支付利息,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权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假定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将购入的该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该债券实际利率为%.
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年1月1日购融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年月至年悦耳日各期确认的投资收益及会计分录如表1所示:
(3)各期收到票面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4)年月日收到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假定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本金的一半元(÷2)将会在该年末收回,其余的一半本金将于到期时即年末收回,则表明甲公司该项金融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入将发生变化,此时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仍采用初始确认时的实际利率,根据未来现金流入量调整年年初的摊余成本,并计人当期损益。则表1中的相关数据经调整后如表2(表中年、年数据不变,不再列示)。
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各期收到票面利息会计处理同前)如下:
(1)年1月1日,调整期初摊余成本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年月日及年月日收回本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二是根据年期初摊余成本以及未来现金流入,重新计算后三年的实际利率,从而确认投资收益。
设该债券后三年的实际利率为r,则
×(1+r)-1%×(1+r)-2%×(1+r)-3=(元),采用插值法计算得r=.%
从年开始采用重新计算确认的实际利率,则表2中相关数据变为如表3所示。除表中相关数据及会计处理外,甲公司收到票面利息、本金时的账务处理同方法一。
上述两种处理方法,方法一的计算较为简单,但在未来现金流入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原先初始确认时的实际利率,显然不能反映以后期间的实际投资收益;而方法二虽然计算较为复杂,但却能真实地反映出现金流入发生变化以后期间真实的投资收益情况,因此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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