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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标准的,可以申请免税或者按要求减半缴纳;
2. 从政府财务部门获得的补助,如不增加教育费和当地教育费,申请免收;
3.纳税人自行投资经营所得,不得纳税、退还或者缴纳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
4. 除特殊纳税人外,福利支出也可申请免税;
5. 纳税人经营不善,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可以申请免征或者免征。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作用: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根据规定,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 ;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2%缴纳。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2、城建税的计算
(1)税率: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 城建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1)税率 3%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 3%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是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即:(销项税-进项税)×税率
如(销项税-进项税)是负数不用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教育附加费。
1.不同税务征管。教育费附加有中央制定,其税收归中央;地方教育附加由地方自定,根据需求自行决定征管。
2.不同计征税率。同样以实际缴纳增消税费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为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计费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政府资金。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经费。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如果你单位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话,就应该挂在应交税费科目里面,二级科目就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你还是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在其他应交款里面核算就是了,在这两个科目里面核算都是挂账,说明你欠交税务局的税费(是你每个月计提的时候做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上缴税务机关时做分录,借: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对于你们企业来说,是进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你说的其他应交款不存在结转的问题,是偿还和上交的问题,只有损益类科目才是需要结转的。
你可能是刚做会计的,也没有学过会计,所以不太明白,建议你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会计实务看看,对你的日常工作比较有帮助的。
根据《小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小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小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主营业务税金及加”科目核算小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也可以在本科目核算。会计分录1、计提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教育附加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2、缴纳借:应交税费---教育附加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等贷:银行存款3、月末结转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标签: 免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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