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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进项税计算方法
1、免税农产品进项抵扣的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和"税额"两部分.
5、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年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对从事蔬菜*、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年月1日起,根据《*国家*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
1.免征*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
标签: 免税农产品进项转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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