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10月份预交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四季度预缴申报表),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10月份预交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做账?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预交本季度),贷银行存款,因为十月份属于一年的第四季度,而企业所得税按规定是以每一季度为计算周期的。十月预交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到十二月底再多退少补,所以用不着预提企业所得税。直接交了,到第四季度底再按正确的计提数多退少补就行了。
季度末按账上期末利润总额×%计提,如果账上利润总额为负,本季度不用计提、不需缴纳所得税。
计提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次月缴纳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网上零申报(国税)操作流程:
1.登录‘XX省国税局网上申报平台’,2.输入税号、密码登录,3.点击财务报表模块,0保存、确认申报,4.点击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0保存、确认申报,5.点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表,0保存、确认申报
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是按累计计算的,3季度的所得税是按1-9月份累计算的。累计利润总额为万,那么减免税额为*%=3万元,3季度的应交数-1季和2季的累计已交数=实际要交的数。如果1-9月累计的利润总额小于万元,那么3季度就不用交所得税。
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或1/4)× 适用税率
一、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或1/4)× 适用税率
二、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0.1%.,是否为税局核定的。如果为税局核定的,那么贵公司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收入×0.1%=×0.1%=
借:所得税
货:应交税金—所得税
如果是查账企业,则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余额按%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时则不用交。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未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贵公司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贵公司没有按时申报企业季度申报表并纳税,处罚元是有根据的。
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一、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其中: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9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行至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行。
二、第二部分为第行至第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填写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行至行;分支机构填报第行至行。
每行具体填写如下:
首先填写“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第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行=第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行=第行×1/ 、第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行=第行×第行
、第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第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第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第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下面列式的项目,不参与到营业收入的计算中:
营业外收入、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
在外地预交的所得说,在季度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填写抵扣,没有分公司和母公司的--------填在《A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第栏:“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处。
标签: 四季度预缴申报表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4783.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下一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领导致辞? (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