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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账务处理中的问题分析?
案例描述:×1年月4日,某公司将持有的一张票面金额为元、票面利率为6%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已知该*的出票日期为×1年8月1日,*期限6个月,即次年2月1日到期。银行贴现率为9%。
案例分析:
*到期值=票面金额+*到期利息=+×6%×(6÷)=(元)
贴现利息=*到期值×(贴现天数÷)×贴现率=×(÷)×9%=(元)
实付贴现金额=*到期值-贴现利息=-=(元)
本例中,银行实付贴现金额为元,小于票面金额元。实务中有人参照无息*贴现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即利息收入=*面值-实付贴现金额,其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利息收入
到期收到款项时,再做分录:
借:联行往来科目
贷:贴现资产——面值
利息收入
*贴现的本质是一种*,贴现申请人为获得资金而将*质押给银行,银行按*到期值发放*,但同时扣收贴现利息的一种交易。提前扣收的贴现利息是贴现日至*到期日这段时间的收入,因此不能将其全计入贴现日所在期间,而应将其分摊到每个受益期。
反观上面的会计处理,显然是在盲目套用无息*贴现的会计处理方法,以致出现以下问题:
1.贴现利息元,应暂时存放于利息调整账户,以后分期转回。但上述处理却在贴现时即确认利息收入,而且确认的金额也不是贴现利息元而是元。
2.*的利息收入是根据本金、利率、时间计算得出,但上述处理中,利息收入元集中在*到期日的发生额,元是倒挤出来的,而不是根据本金、利率、时间计算得出的,这不符合利息收入的计算原理。
3.*资产的价值按面值入账并保持不变,不能反映真实信息。
标签: 贴现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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