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商业保险扣除限额政策? (商业保险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商业保险扣除限额政策? ,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元/年(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元/年(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每个子女元/月。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执行。
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元/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元/月。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元定额扣除。
3.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限额元/年。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元/月。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除标准的%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南京市元/月。
1.纳税人在南京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的配偶在南京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南京有自有住房。
3.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4.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南京。
5.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都是南京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担人扣除。
7.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独生子女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元/月,每人不超过元/月。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被赡养人是指年满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保监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内容可以概括为:
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个税。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元/年(元/月)的限额予以扣除。
扩展资料
1、自行购买
对于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实行的是按年(月)限额据实扣除的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单位统一购买
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发生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应视同员工个人自己购买的,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的限额(元/月)实行税前扣除。
3、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
以一个案例来分析即是某企业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元,单位与个人各负担%
企业为投资人和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除为特殊工种职工购买的人身安全保险外
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的扣除标准如下: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元/年(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元/年(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商业健康保险都能抵税,也不是所有人购买购买,适用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一般是指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而可低税的商业保险一般是指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是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例如税优健康险。
第一类企业年金
据记者了解,可抵税的年金险既不是平时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养老金,也非保险公司日常售卖的年金险,而是指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年金的税费扣除不需要个人主动申请,如果纳税人所在企业有企业年金计划,并且纳税人参与了,是会自动显示抵扣金额的。但是企业年金并非强制缴纳,个人在市面上也买不到,因此并非人人都有。
第二类商业健康险
此处特指税优健康险。居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元/年(元/月)。
税优健康险的基本架构是一款“医疗险+万能险”的一年期消费型健康保险,保费在扣除医疗险费用后,剩余部分存入万能险账户,用于日后缴费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但不能取现,目前年化收益率约2-2.5%。
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税优健康险除了可抵扣个税外,还有两大优点:可以带病投保以及保证续保。不过他同时指出,税优健康险的保额并不高,对于健康人群,年保额在-万元,终身保额在-万元。如果是已经生病的既往症人群,行业普遍做法都是每年保额就只有4万元,终身保额万元。
因为税优健康保险带有政策性与普惠性,具有保证续保、带病投保、不设免赔额等特点,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高。为了避免逆向选择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仅接受公司团体投保,极少险企开放个人购买。
第三类税延养老保险
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特定行业除外)的个人,应按税延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记载的当月金额扣除当月的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元孰低的办法确定。
简单来说是指,现在纳税人通过购买税延养老保险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等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补交税款。税延养老保险目前仅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可购买。有保险经纪人透露,因为税延养老保险的利率和市场上的年金险相比并没有优势,再加上可抵税额度较小,一直不受关注。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上述三类保单,可以获得独一无二的“税优识别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自行申报。以税优健康险为例,能享受每年元(每月元)的税前扣除政策。但元不是实际减免的金额,按月薪1万来测算,每年大概能少交元的税。
1 专项附加扣除商业保险需要填报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2 商业保险是指个人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失业保险等。在申报表中,需要填写保险公司名称、缴纳保费的金额等信息。3 如果你有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可以在填写申报表时,按照实际情况填报相应的信息。这样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个人负担。
一、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目前推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都属于基本民生开支。
像在大城市工作的年轻人,基本会有房租、房贷等支出;而成家的中青年人群,基本会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
所以,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涉及到一项甚至更多的扣除,是需要参与进来的。
二、如何申请?
这一步,准确来说,是上报信息。
只有上报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信息,证明你确实有此类开支,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有三种报送个人信息的方式:纸质模板、电子模板、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端、WEB端)
纸质模板
你可以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模板,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并打印,也从单位获取纸质版。
电子模板
单位可以从“扣缴客户端”下载并发放给你,你也可以从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对于a、b这两种,你填写好表格,把表格交给单位,单位将员工相关信息录入并上传到系统。
远程税端
划重点!鼓励大家使用远程办税端这种方式,因为快捷方便,本人通过远程直接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远程办税端长什么样子呢?
年1月1日将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省市电子局网站。
手机上的“个人所得税”app已经可以下载,个人可以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但专项附加抵扣、年度申报纳税这些功能还没有上线,年1月1日这些功能将正式投入使用。(注意:在APP里搜索“个人所得税”即可查询到相关下载!)
通过各省市电子局网站填报个人信息,需要等各省市进一步消息。这些信息系统,应该正在日夜赶工,确保年1月1日投入使用。
三、填报哪些信息?
下面这三张图,截取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纸质模板”,覆盖了需要填报的信息内容。
子女教育: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教育起始时间、教育结束时间、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等
继续教育: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职业教育类型、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坐落地址、不动产登记号、本人是否为借款人、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贷款银行等
住房租金:住房坐落地址、出租方姓名及身份证号、出租房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
赡养老人:勾选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同赡养人、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等
大病医疗: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与纳税人关系等
四、谁帮你扣?
有两种类型:
1.单位每月帮忙预扣。
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把相关信息填报给单位之后,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日常扣“三险一金”一样,帮忙每月代扣就好。
补充一下,个人通过app端或web端填报信息的,可以选择“由单位代扣”。这些联网信息可以及时被单位接收,依照你本人填写的信息,单位每月帮你预扣预缴。
2.自行申报办理。
对于非工薪阶层,或者没有固定单位帮你扣税的,往往需要自行申报。
注意了,如果是自行申报办理,不能实现每月每月扣,需要到次年3月1日至6月日按年办理。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日办理的,可以填写纸质/电子模板,去年度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在app端填写相关信息,在线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相应的,不同于工薪阶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元,自行申报的要在年末按全年1.2万元一次性扣除。
假如你享有的子女教育扣除开始于5月份,并持续到月份,则年末允许扣除元(享有8个月的扣除额)。
另外,即便你是工薪阶层,如果有多处收入来源,或者年度内有没有扣除的支出等,也需要自行申报,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实现税款的多退少补。
五、扣多少?
六、哪些月份可以扣?
具体操作扣除,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定。
比如你的孩子年5月份年满3岁,且在学前教育阶段,那么你在5月当月就可以让单位帮你预扣子女教育支出元。
其他像继续教育、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都有相应时间限制。
比如房贷利息支出的扣除,还款当月开始扣除,持续到贷款全部归还,或者贷款合同终止(比如提前还款)的当月结束。此外,住房贷款利息限定扣除时间不得超过个月
根据个税扣除调整的规定,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可以不纳入个税计征的基数。所以,公司在发工资时会增加一栏即商业保险。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可以抵扣个税的,对于个人自行购买的,按年予以税前限额扣除元/年(元/月);对于公司或单位统一购买的,应视同员工个人自己购买的,并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的限额(元/月)实行税前扣除。
例如王先生每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为1万元,如果购买了大额个人税优健康险,那么每月就可以少缴税元。
标签: 商业保险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91405.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福建电子税务普票怎么作废? (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到底归国税还是归地税? (企业所得税到底是卖方承担还是买方承担)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